【导语】:近日,鄂州市人民政府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》。意见指出,到2020年,该市将发展110所普惠型幼儿园。其中,大力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,把幼儿园建在孩子家门口。保教人员均持“两证”上岗,并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6所,市级示范幼儿园比例达50%以上,合格幼儿园比例达100%。
2020年将有110所幼儿园
吕燕是该意见稿起草者之一,目前负责鄂州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。
鄂州市3岁-6岁适龄儿童有3万人左右,按照平均每个园两三百名孩子的标准,预计到2020年全市将有110所规模较大的普惠型幼儿园。
吕燕介绍,鄂州市教育局从2011年起就开始实行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》,要求2011年-2013年规划建设幼儿园60所。截至2013年10月,已完工56所,在建7所,在建项目均可于明年秋季投入使用。
目前,全市幼儿园数量达到108所(不含学前班),其中公办园数量较2010年增加27所,这27所公办园以新建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。“从数量上看幼儿园数量已达到108所,但这108所幼儿园包括一些规模小、教育质量不高的幼儿园。所以到2020年,虽然幼儿园数量没有大幅度增加,但整体质量肯定有明显提高。”吕燕解释,普惠型幼儿园主要指整合学前教育资源后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后形成的大规模、合规幼儿园。
“把幼儿园建在孩子家门口”
在学前教育布局上,依据鄂州市“一主三新十特”城乡布局规划,计划在每个人口规模较大乡镇新建两所公办幼儿园,每个人口规模较小乡镇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,城区社区在现有基础上改扩建1所幼儿园。
根据这一原则,鄂州市22个乡镇已经建起公办中心幼儿园,每个幼儿园幼儿人数在150人以上,基本满足农村孩子在家门口上学的需求。
预计到2015年,每个乡镇都建有达到省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,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,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。同时,随着农村新社区数量的增加,意见要求农村每个新社区新建或改扩建1所幼儿园,鼓励在农村新社区内创办幼儿园。
意见指出,城镇(社区)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,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情况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使用,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。
现在,鄂州已有多个大型小区有了自己的幼儿园。未来,全市不管大型还是小型小区都将有配套幼儿园。“把幼儿园建在孩子家门口,这是幼儿园布局的宗旨。”吕燕说。